现将2023届(夏季)研究生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2023届(夏季)获得学术学位的国内和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、专业学位的国内和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。
二、评选范围、标准、程序和方法
评选标准、评选程序和方法见《绍兴文理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》绍学院发[2023]60号文件规定。
三、材料提交
请于5月22日前将《绍兴文理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》、《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交到研究生院,《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》电子档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收齐后发送至研究生院郑老师。